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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揮中心澄清3則假訊息,籲民眾切勿轉傳以免觸法

2021-05-21 11:00
text & photo 中央廣播電臺(圖:指揮中心提供)
宣布假訊息內容/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/疫情/台灣
圖片版權 / ⓒ中央廣播電臺(圖:指揮中心提供)
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(21日)在全國防疫會議後,再度對外澄清3則錯誤不實訊息,包括網傳「政府購買某廠牌COVID-19疫苗有10餘美元價差」、以及「溪湖確診個案的足跡」、還有「每人補助疫情援助金1萬元」,都是假訊息,呼籲民眾千萬不要再轉傳,否則恐將依法重處新台幣300萬元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陳宗彥21日在全國防疫會議後,再度於記者會上澄清最近在網路上,包括臉書或Line群組不斷流傳的3則假訊息。

陳宗彥指出,第一則假訊息是網傳「政府購買某廠牌COVID-19疫苗有10餘美元價差」。他說:『(原音)在這再次地釐清,這個疫苗有價差是假的訊息,那網路上的內容大概是說,政府購買某廠牌的COVID-19疫苗,有10餘元美金的價差。那因為這個我本身也有在Line上面接到,所以我們請民眾依照我們提醒的「多疑、多查證、然後不要急著亂發」這樣的一個精神。』

第二則假訊息則是近日臉書上流傳「溪湖確診個案足跡:包括媽祖廟、全國超市、鍾尚霖、張耳鼻、黃昏市場等」;第三則不實訊息是近日在Line上流傳的「行政院決議自2月1日起,每人補助疫情援助金新台幣1萬元」,並使用了ppt的網址。

陳宗彥指出,他20日特別跟Line聯繫,請Line協助指揮中心在line today上澄清假訊息;也呼籲民眾盡量利用第三方訊息查證平台,包括:事實查核中心、LINE訊息查證、趨勢科技防詐達人、My Go Pen、美玉姨,或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、地方衛生局等單位,查證來路不明的訊息。

陳宗彥也重申,民眾若隨意散播、轉傳假訊息,恐違反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」第14條,或「社會秩序維護法」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,最重可處新台幣300萬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宣布假訊息內容/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/疫情/台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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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轉自中央廣播電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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